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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升之江》製作公司向志洙公司 KEYEAST 索賠30億

志洙
圖片來源:OSEN

KBS 月火劇《月升之江》製作公司 Victory Contents 向志洙經紀公司 KEYEAST 提出30億韓圜 (約新台幣7580萬元) 索賠訴訟。

Victory Contents 在2日發表官方聲明表示:「本公司在4月1日以 KEYEAST 為對象,向首爾中數地方法院提出賠償我們損失額中的一部份 — 30億韓圜的索取賠償訴訟。就大家所知,本電視劇在播出到第六集的3月2日左右,網絡上出現指控曾被志洙校園霸凌的消息,3月4日志洙承認過去的行為,之後 KEYEAST 在3月5日透過官方聲明宣佈志洙即時中斷所有活動與行程,擁有反省的時間。

志洙下車的時候,本電視劇20集中已經完成18集的拍攝,因為校園霸凌爭議導致志洙的拍攝份量需要全部廢棄並重新進行拍攝,還因此導致已經播出的六集無法提供給國內與海外顧客,不只令銷售額減少,更因為到第18集為止要重新拍攝而需要負擔追加製作的費用。本公司為了保障這些損失,只能在與 KEYEAST 協商後獲得協議金,或是提出訴訟要求 KEYEAST 賠償損失金額的方法中作出選擇。

可是 KEYEAST 方面卻表示在『道義性責任』方面上會負擔『在合理性費用下的責任』,但『(現在) 具體證據不足』與『因為是上市公司,所以有很多限制』,本公司因為重新拍攝還沒完成,所以無法確定追加製作費用是多少,與各交易方的合約中也都有保密條項,因此無法提供詳細資料,我們向對方說明只能在協商時盡量提供計算的根據進行協議,但 KEYEAST 方面比起誠實地進行協商,要求我們提出具體證據後在合理性費用下會負上道義性責任的方式,持續展現出不合作的態度,所以才會提出這次的訴訟。

KEYEAST 官方網站中志洙仍然是旗下演員,他們是否真的明白這次事情的嚴程性讓本公司感到疑問,明明是 KEYEAST 旗下演藝做錯,收拾事態與費用卻只有本公司負擔,KEYEAST 就像是在看別人的事般,說告知他們『合理性費用』的話會考慮是否支付,這樣的說法真的讓本公司難以理解與接受。此外,本公司不只有追加拍攝所產生的損失,還有因為收視率下降、海外顧客的投訴、預期銷售額減少、公司形象損害所導致的巨大損失。

應該要為這次事情負上全部責任的 KEYEAST 方,如果真的有要解決的意思,本公司明確地表示,希望作為事情負責人的 KEYEAST 能負上整體責任,展現出協助的姿勢。為了正在看著這事態的全世界電視台與觀眾們,本公司會盡快迅速地完成這次案件訴訟與損失賠償,以後會努力讓大家看到健康、健全的節目。

對此,KEYEAST 也在之後發表官方聲明表明立場,並反駁製作公司 Victory Contents 對他們的指控,以下是官方聲明全文:

大家好?這裡是 KEYEAST。

我們要告訴大家關於電視劇《月升之江》製作公司 Victory Contents 提出訴訟的本公司立場。

KEYEAST 旗下演員志洙發生校園霸凌爭議後,我們與製作公司 Victory Contents 與 KBS 電視台有著緊密的商量,演員志洙也在沒有任何前提下低頭道歉,即使是在還沒有確認、掌握具體事實關係的情況下,(這樣做也) 只是為了不再對電視劇造成更多的傷害而已。

本公司對於突然替換演員而讓製作公司與各製作組經歷困難的情況有著很深的共感,為了取代志洙份量所產生的追加拍攝的合理性費用下,明確地有負起責任的意向。

但是根據 Victory Contents 所提供的推測製作費金額進行最終協議,具體根據稍為有所不足,因此我們鄭重地提出提供實際計算資料的要求,同時因為仍然在拍攝中,預計到最終結算前還需要一個月以上的時間,所以在那之前為了先給予幫忙,我們提議先支付部分的金額給他們。

本公司為了與 KBS 電視台與電視劇製作公司協議,邀請了客觀性的仲裁,也誠實地努力配合,因此 Victory Contents 方所主張的因本公司不合作對應而導致沒能達成協議與事實是非常不同。

因 Victory Contents 製作公司與導演、出演者與工作人員們的勞苦,讓電視劇能繼續正常化進行的情況下,本公司也不想再發生任何相關的糾紛,只希望電視劇能平安地播完,因此盡量不將事情公開化地對應,但卻可惜地沒能達成圓滿的協議,對此感到抱歉,為了解決這事,KEYEAST 會盡全力努力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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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pn 的 Jessica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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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大家好,我是超級大愛 (特別是男團與演員) 的 Jessica ~~ SJ、SHINee、FTI 都是我的本命,同時還是 SM 家族飯,韓劇、韓綜也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