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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宋宋 CP 影響,演員電視劇合約增加「離婚」為違約事項

隨著「宋宋 CP」宋仲基、宋慧喬離婚,不只廣告界,連電視劇界也受到影響,演員的電視劇出演合約條款有所修改。

宋仲基自《太陽的後裔》後,暌違三年才以 tvN 週末劇《阿斯達年代記》回歸小螢幕,這是他與 KBS《成均館緋聞》金元錫 PD (節目總監) 再度合作,投資額高達500億韓圜 (約新台幣13億3千萬元) 的巨作,因此在開拍前就已經備見矚目,到 Part.3 為止皆是以事前製作的方式拍攝,雖然與演員們、製作組的人氣與實力相比,不算是非常亮眼的成績,但收視率仍維持在6-7%。

在《阿斯達年代記》第九集播出前,宋仲基與宋慧喬的離婚消息在6月27日被報導,雖然在盛大的祝賀下結婚,但僅過了一年八個月就因無法克服性格差異而選擇離婚,而兩人在7月22日最終離婚成立,最具破格性的是宋仲基在電視劇播出期間進行離婚,《阿斯達年代記》是共18集的電視劇,Part.1、2共12集在上半年播出,下半年才會播出 Part.3,可是在 Part.2 結束前才宣佈離婚,導致宋仲基的個人史在韓國成為熱門話題,即使對播出中的電視劇收視辦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但因為演員個人史不斷被提起,對作品無法造成積極的影響,正因如此,在作品還沒結束前就宣佈離婚,也引起大眾討論與爭議。

電視劇界看著這些敏感的情況發生後,迅速做出了對應的方法,認為不能讓相同的事情再次發生,決定在演員的電視劇出演合約上,增加了「離婚」條款,某電視劇相關人員表示:「製作公司與經紀公司間所簽訂的電視劇出演合約,在宋仲基、宋慧喬離婚前並沒有與離婚相關的條款,可是在兩人宣佈離婚後,出演合約的個人事項部份增加了『離婚』,如果之後發生與離婚相關的事情對作品造成影響,演員需要賠償最多三倍的違約金。」

網友們看到後有著不同的反應,部份網友認為這是對製作公司與電視台的保障,畢竟電視劇是眾多工作人員一起打造的作品,不應該因為演員的個人生活而造成任何影響,即使是離婚也應該等作品結束後才正式宣佈,但也有網友認為這是演員的私生活,製作公司等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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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pn 的 Jessica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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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大家好,我是超級大愛 (特別是男團與演員) 的 Jessica ~~ SJ、SHINee、FTI 都是我的本命,同時還是 SM 家族飯,韓劇、韓綜也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