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演員李敏鎬對販賣「李敏鎬馬油面膜」商品提出侵犯肖像權告訴,法院判決李敏鎬方面勝訴,這組上面印有李敏鎬肖像的商品也不得再販售。
Starhaus 表示:「根據首爾中央法院的判決,李敏鎬的名字沒有經過簽約就被用來銷售商品,因此是不合法的。T、K 和 G 公司也收到禁止再銷售這些產品的禁令。」
這些商品是用李敏鎬在戲劇《信義》中的劇照,而且是非官方的商品,因此不知情的消費者或觀光客可能會受到傷害。且李敏鎬目前已是其中一家美妝品牌的代言人,同期間內不可能替另一家品牌代言。
✰ ✰ 若欲以任何形式轉載請註明以下來源及 http://kpopn.com ✰ ✰
來源:Han Cinema
翻譯/撰寫:Kpopn 的 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