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動態

TS 對 B.A.P 訴訟發表回應

B.A.P (Kpopn)

B.A.P 全體成員在11月27日一起向所屬公司 TS Entertainment 提出專屬合約無效訴訟,成員大賢的歌唱老師也在推特上分享了以第三者所見到的 B.A.P 成員狀況。今天稍早,TS Ent. 在 B.A.P 官方臉書上放了一張 B.A.P 自2011年至今的支出與收入長條圖,並預估了2015年的收支。針對成員們所提出的項目一一發表回應,全文如下:

大家好,這裡是 TS Entertainment。

自我們2008年設立,七年來我們創造了 Untouchable、Secret 和 B.A.P 這些團體,還有即將出道的新團。在 Kpop (韓國娛樂) 擠身全球文化的一部分後,我們的目標變成強化藝人的演出並在將他們介紹給全世界之時與他們一起成長。

B.A.P 是我們第一組男子偶像團體,我們對這個團體所投入的努力及投資絕對不會比不上其他公司。也幸好,B.A.P 聚在一起、以天賦和努力成為一體的六位成員都很努力,足以跑兩趟世界巡迴演出、展現他們身為 Kpop 藝人的能力。

在一起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在今年十月收到了來自他們經紀人表示 B.A.P 想休息的訊息,也遵照他們的意願,將他們南美與日本的演唱會行程取消,讓他們放長假。在回家與海外旅遊的途中,成員們也都有和公司保持聯繫。但最近,他們表達了想從明年一月開始宣傳的想法,在規劃 B.A.P 明年度的宣傳計畫時,於11月27日從媒體方聽到了他們提出告訴的消息。

11月26日還和成員們如常保持聯絡的我們,在27日聽到此消息後有多麼激動,也試著透過經紀人聯繫他們,但都沒有得到回應。接著我們試圖聯絡成員們的父母,有聯絡上的少數幾位家長請我們和律師聯繫。我們意識到這情況只有在收到訴訟之後方可分析,所以就等著訴訟的到來。

在等待時,我們對媒體一面倒的在此事件還在「嬰幼期」的時候進行單方面報導存疑。2014年以來,我們的財務狀況處於收支平衡的狀況,B.A.P 也剛進入創造盈餘的階段,所以這情況又變得更嚴重了一點。終於,我們聽到可信度高的傳言,內容是有第三方透過離間 B.A.P 與公司之間的關係來操控輿論走向。

為此,我們會找出這個第三方,並對他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來將破壞誠實企業與 Kpop 形象的正義給帶回來。

老實說,公司還沒正式收到訴訟。經過確認後,準備訴訟的法律事務所在文件證明上出了文書錯誤,法院要求他們更正錯誤。雖然還沒收到訴訟,但我們對法院提出了檢視訴訟內容以準備此份聲明的要求。現在,我們要針對媒體所提出的幾大點來發表聲明。

1. 3年來的收入是100億韓圜 (約新台幣2.8億),每人1,780萬圜 (約新台幣49萬)
答: 兩年的時間才達到收支平衡,2014年下半年,預計收入是2.8億韓圜 (約新台幣780萬),如果依照原有的計畫走下去,2014年下半年是會有6億韓圜 (約新台幣1,600萬) 收入的。(財務走向如圖示)

Y軸單位:韓圜 / X軸單位:6個月 / 藍色長條:費用 (支出) / 紅色長條:收入
TS Ent. vs. B.A.P 財務長條圖

我們對 B.A.P 的投資從他們還是練習生時期就開始了,大量投資是從2011年下半年方容國的單曲 “I Remember” 開始的,還有 Bang & ZELO 的 “Never Give Up”。如上圖所示,直到2013年,都還是支出大於收入的情況,是因為我們將焦點放在「以音樂攻佔全世界」,且領悟到我們的共同目標。多虧有了這些高風險的投資,B.A.P 得以獲取他們新一代 Kpop 藝人的地位,並在他們出道後的兩年內就轉虧為盈 ─ 這是值得驕傲的成績。

圖表中可以看到,從我們度過收支平衡期後,收入與支出間的差距拉大了,B.A.P 開始有越來越多收入。2014年下半年,如果他們如常繼續南美、日本和中國的行程,預計會有6億韓圜的收入。但不幸地,因為這些行程取消,因此預計收入變成2.8億韓圜。

還有,依照這程度宣傳 (繼續進行) 的話,我們預估 B.A.P 2015年的收入會是18億韓圜 (約新台幣5,000萬)。

Him Chan B.A.P 演唱會認證照

2. 利潤比是 1 (B.A.P) : 9 (TS)?
答:本來預計是 4 (B.A.P) : 6 (TS)。

在解釋「利潤分配」之前,我們會先解釋我們作帳的方法。依照合約內容,是每六個月結算一次。是這麼運作的:在 B.A.P 所創造的全部銷售額中,我們會把過去對 B.A.P 的投資額抽取出來,剩下的收入中,我們依據產品類別和與藝人的收入分配比去劃分 (收入金額)。會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有許多開銷是很難分類的,像是食 & 宿費用、交通費、學費、訓練費、運動費、按摩費、醫療費、T-money… 等。

而專輯的利潤比會這麼低 (1:9) 是因為跟演出 / 廣告 (5:5) 比起來,後者的預付金額比較少、支出是由我們和第三方支付;前者的支出包括專業工作人員都是由公司這邊支付 (設計師、製作人、行銷… 等)。

2014年上半年,B.A.P 分得的利潤會比較低是因為上半年主要收入都來自專輯和單曲。這之後,成員們成功的完成了世界巡迴演出,奠定他們身為 Kpop 藝人的位置,所以利潤比率有所變化。這是成員與公司共同取得的結果,也使得利潤分配的預期影響來反應藝人對公司成功的重要性。未來,因為廣告和活動在利潤比率裡面的比例會大幅上升,因此 4:6 是可預期的。

3. 奴隸條款?
答:與公平交易委員會「標準合約」的內容一樣 + 具體化

媒體所提到的「奴隸條款」內容是遵照的公平交易委員會 (Fair Trade Commission, FTA) 所訂,且包含了他們 (指委員會) 規則的要素。

至於合約年限長度的問題,如果看了 FTC 的指導方針,七年的這個長度及額外的時限是在雙方皆同意的情況下、參考這兩點「由海外經濟公司規劃,延伸海外宣傳」或「任何可能要求長期合約的正當裡由」才簽訂的。

公司設的合約開始期間為首張專輯 (個人專輯、數位專輯、正規專輯) 發行日後的七年。成員們分別在2011年三月、六月和九月簽訂合約,而方容國與 ZELO 比較早開始活動,所以他們的合約結束日期都不同。

4. 信任問題
答:是誤會的問題

七月份上半年結算日後,B.A.P 成員們沒有任何問題的繼續著他們的行程;然而,九月中開始,成員們開始情緒爆發,在一些綜藝行程與敲定的活動上有不少問題。也因此,我們對電視台… 等機關道歉了好幾次,並試著保護成員。

還有,公司也曾嘗試透過經紀人與其他工作人員來與他們討論、溝通來解決問題,並尊重了他們需要休息的意願。10月23日,我們同意縮減他們的行程,並取消了兩場世巡,這樣他們到年底前才有足夠的時間休息。

由於 B.A.P 成員們並未表現出有任何不滿的預兆,也還是繼續住在宿舍、一起吃飯、一起去醫院,我們相信他們是在準備回歸,並等著他們準備完畢。就像之前講的,在聽到這個讓人震驚的消息 (訴訟) 時,我們正計畫著他們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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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們針對以上幾點所進行的討論,我們也會在法庭上毫無保留以陳述事實。這麼說會清楚多了:TS Entertainment 並沒有違反法律,也沒有對 B.A.P 有任何不當、不公的對待。

我們自己的規則是「誠實、誠懇、謙虛」,我們所追求的 ─ 替成員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家並給予他們應得的對待是有可能的,但我們的訴求遭到誤解。如果之前沒有發現到成員們受傷的情緒,也是我們因為經驗不足而犯下的錯。

最後,希望 B.A.P 會… 甚至是現在這個時分,能誠實面對他們所要的,並回來、重新加入我們,一起達成在他們出道時一起討論的夢想。然而,如果他們要繼續採取不溝通、尋求法院的方法的話,我們也會尊重他們的期望,並在法律的殿堂面對他們、尋找一個恰當的解決方法。

讓這麼多人擔心,我們深深的感到抱歉,會來也會繼續努力、確保整以事件能在正面的態度下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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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allkpop、B.A.P@Facebook
翻譯/撰寫:Kpopn 的 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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