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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Mo Twister 又開賤嘴了

U-Kiss vs. DJ Mo Twister
自從菲律賓的 DJ Mo Twister PO 了關於 U-Kiss 是 GAY 的 Twitter 留言,整個韓國演藝圈都知道他是誰了。很多 U-Kiss 粉絲和非粉絲們都痛批這位 DJ 是個內心狹窄,排斥人,甚至是種族歧視。他都已經在 Twitter 上說了不可能公開道歉了,今天又在部落格上面寫了一堆,已下是全翻意:

我一直在想到底要不要說這件事情。我已經在 Twitter 上收到幾千封關於韓國 k-pop 團體 U-Kiss 的回應,就是回應我在看到他們上周日在菲律賓 Party Pilipinas (GMA-7) 的表演後,說的一些感想。我是說:

DJ Mo Twister 的 Twitter 留言

在我 PO 這些想法後,我已經收到上千封[公開道歉]的要求,也收到一樣多的死亡威脅。

對阿,最好是啦!他媽的 12 歲小孩能夠對我怎樣?

聽好了小朋友們,我寫的一切的本意都是只是批判他們的服裝造型,就跟一般評論家在分析星光大道上穿得最好看看最難看的衣服一樣。看看他們的照片面對現實吧,我的評估沒那麼瞎 – 那些男生穿著和長像都是妹樣。如果你覺得我這樣講很冒犯,為什麼?其實,你們對我這樣說反應那麼強烈才是歧視同性戀的反應。有許多人說韓國沒有一個完整的同性戀文化所以說男生像女生是非常冒犯的。我的回應:[我不他媽的在乎]。那是你的問題。如果你覺得男生被說[女性話]是種汙辱,你有其他一些自己的問題需要探討和處理。

以下跟發生的事情無關,但是讓我很清楚的說明一下我對同性戀的看法,因為[同性戀]這個主題也有可能是我被誤解的理由。我很支持任可以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任何議案並給予每個人一樣的法律權利,因為性取向不應該決定一個公民所得的權益。我有無數的同性戀朋友和家人。比較起來,我也許跟比較多同性戀者工作。我對 U-Kiss 的粉絲最大的問題是你把我的評論解讀成[說他們像同性戀]的說法是任何人可以講的最髒最汙辱的話。這是你問題的所在,搞不好還比我更不正確。
U-Kiss 宣傳照
至上個星期日,我已成為一堆韓樂迷網的話題,甚至有人開啟 Facebook 頁面收集人數要我公開道歉,那頁有 5,000+ 會員加入,超酷的。坦白說,如果不是這種表里不一的粉絲們一直指則我是做錯事了,要求我說對不起,然後威脅要殺死我,我早就道歉了。你他媽的寄生蟲,去死啦。這絕對不是能夠得到你所求的好方法。反而,我現在就要坐在這裡,享受一切騷動帶來的麻煩,然後嘲笑更多 U-Kiss 辣妹的照片。

Come on, 你看看這些照片。如果我和我的男性朋友塗抹一堆化妝品,一起照一張並把我的手指放在我的嘴唇上,我也會被笑說我像個小丑。他們看起來好像拍完照私底下吹對方喇叭。話說回來,這樣也沒什麼不對,是一種愛的表答。

然後這張呢?不要讓我提起這玩具熊照,這怎麼一回事:
U-Kiss 玩具熊照

已上這篇文章已經得到 700+ 回應了,裡面有替 U-Kiss 打抱不平的,也有站在 DJ Mo Twister 那邊的粉絲,和一些兩邊觀點都覺得 OK 的。

除了生氣的說他不是人的粉絲們以外,有人回應:[我是 U-Kiss 粉絲,我覺得你這樣說,我並不生氣,覺得很 OK],還有人說:[是的,這是你自己的想法。我很尊重個人想法。我看到 UKISS 飯反應也覺得莫名其妙。LOL,整個很搞不懂為什麼反應那麼大]

也有人留言:[我不介意你對他們打扮做的評論等,但是,你講話的口氣和方法有冒犯意為和人身攻擊 (因為你說的方法是暗示著很付面的感覺)。其實你發表論延可以用更尊重的方法。]

那你覺得呢?這樣過份,還好,你不在乎,事情搞太大了還是… ?來分享吧!

Kpopn
雖然有時候我們有點自作多情,但我們秉持著 Kpopn 是你的韓流好朋友這個概念,從2010年走到現在,謝謝你來看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