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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智惡評判決終於出爐!因「國民飯店女」鬥爭7年

圖片來源:秀智 IG

歌手兼演員的秀智在2015年因緋聞而被網友 A 某在新聞留言處怒罵「國民飯店女」,讓秀智告上法院,而這名網友在一審時被判有罪,但在二審卻變無罪,直到近日最高法院才做出最終判決,判定網友 A 某辱罵罪成立,7年後終於還給秀智一個公道。

圖片來源:秀智 IG

秀智在2015年為主演電影接受採訪時,一位40歲男性 A 某留言辱罵「只會靠話題博版面,就是個『國民飯店女』」,諷刺秀智私生活混亂,據了解,A 男當時是因為看到一位男藝人為秀智訂高級飯店套房的緋聞,才會將她「國民初戀」的稱號改成「國民飯店女」,打擊秀智的形象,除此之外,A 男後來也持續在與秀智相關的新聞留言「電影都被毀了,過氣秀智為什麼要貼上 B?JYP 真會操作」,幾次侮辱性的留言,讓當時秀智的所屬經紀公司 JYP Ent. 以辱罵罪告上法院,雙方纏鬥7年,A 男一審被判涉嫌辱罵罪,需罰100萬韓幣(約2.4萬台幣),但 A 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得到無罪,最後最高法院推翻之前二審的無罪判決,判定「國民飯店女」的確有貶低女性的意思,「受害者(秀智)在大眾前一直都是清純的形象,但被告人使用的字詞與她形象相反,還帶有性含意貶低的意味。」法院認為就算是藝人,私生活也需要受到保護,因此判定辱罵罪成立。

Kpopn 的 Tien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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