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賢重的父親、律師以及金賢重前女友崔小姐的律師接受綜藝節目《深夜的 TV 演藝》的訪問內容,於23日播出。過程當中,金賢重的父親認為崔小姐不該拿兒子當做交易籌碼。
首先,關於「有預想到這個結果 (親子鑑定) 嗎?」金賢重父親說:「當然有預想到,我們當初只是無法確認,所以才會說孩子生下之後,要進行 DNA 檢查。因為我們沒辦法確認,所以這麼做不是理所當然嗎?但是她 (崔小姐) 卻提出訴訟…,真的,我們從來沒有拒絕過要進行親子鑑定這件事,她要我們進行親子鑑定,我們也說過會對孩子負責,但沒想到她卻提出了訴訟。」
對於「孩子的親權與扶養權」的問題,金賢重父親則說:「如果法院判給媽媽,就表示認為孩子需要在母親的照顧下長大,那麼就會讓媽媽去扶養,也就是說我們要給付養育費。而法律規定,精神補償費為500萬圜 (約新台幣15萬元),但她卻要求一億圜 (約新台幣300萬元) 。」
對此,崔小姐的律師宣鐘文表示,他們要求的金額都在合理範圍之內,這部分會與金賢重方面協商;也透露崔小姐希望金賢重本人可以以孩子父親的身份,親自表示會對孩子負責,而非由父親代為出面。
而金賢重律師李載滿則說,金賢重正在當兵,長官不可能因為他的私事而隨意給予訪問許可;且金賢重方面已經表示會負責,是崔小姐卻要提起訴訟。此外,崔小姐曾要求養育費每個月500萬圜,總共要支付19年,這樣總額大約是12億 (約新台幣3,600萬元),再加上先前已經給出的金額,崔小姐大約得到了34億圜 (約新台幣1億元)。
之後,宣鐘文律師提到崔小姐的懷孕紀錄,表示她總共懷孕五次,有兩次墮胎、兩次流產,當中墮胎是被逼迫的,而其中一次流產則是因為暴行。
對此,李載滿律師認為,七個月當中懷孕四次是常理無法理解的事,更有問題的部分是崔小姐在12月8日進行人工流產,但這部分根據婦產科的診斷書,那根本就沒有懷孕事實,卻像是依照被告 (金賢重) 的強迫,而去做人工流產。
宣鐘文律師則反駁,表示金賢重曾經去打聽醫院,崔小姐是去金賢重知道的醫院墮胎。同時他也強調他們可以證明崔小姐跟金賢重同居兩年、以及懷孕五次的事實。但李載滿則否認金賢重與崔小姐同居兩年,並認為他們提出同居兩年這件事,是想提起另一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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