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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在錫追討演出費敗訴

劉在錫

劉在錫、金勇萬等向前公司 Stom E&F 之債權人 SKM Investment 請求給付演出費,法院判決敗訴。

「國民主持人」劉在錫2005年與前經紀公司 Stom E&F 簽約之後,2010年間因出演《無限挑戰》等各項節目,大約賺取約6億韓圜 (約1,875萬元新台幣) 的收入。不過,Stom E&F 卻在2010年發生高達80億韓圜 (約2億5千萬新台幣) 的資金遭到凍結的狀況,導致劉在錫沒有拿到6億韓圜的演出費,雙方也因此對簿公堂。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庭於3日對此做出判決,表示「演藝活動的收入,應該由原經紀公司獲得之後,再進行結算」,駁回劉在錫及金勇萬等人提出的請求,並判決敗訴。

※ 法律關係註解:因經紀公司 Stom E&F 之財產受到凍結,劉在錫、金勇萬等人轉而向其債權人 SKM Investment 提起告訴,請求以保證地位給付演出費。而法院判決敗訴之原因,則否認劉在錫、金勇萬等人對於 SKM Investment 有演出費請求權,而應待 Stom E&F 獲得活動收入後,一併進行債務關係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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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WOW 韓國經紀 TV
☀ 翻譯 & 撰寫:Kpopn 的 Syl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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