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藝人動態

鄭俊英的逮捕令、最多可判7年6個月、警方搜索判刑網民等...

鄭俊英的逮捕令發布日子已近,而且逮捕的不只有他,還有其他兩名涉嫌參與此次江南夜店 Burning Sun 的非法拍攝性愛影片案件的嫌犯。

3月19日,首爾市警察廳省特別偵查科透露,檢察官已向法院提交了鄭俊英和夜店前僱員金先生的逮捕令申請。

據警方,兩人被指控使用隱藏攝影機拍攝的性愛視頻與照片,並分享於社群聊天室,金先生也涉嫌安裝與設定相機。 3月15日,在鄭俊英的第一輪偵訊後,警方搜查了鄭俊英和金先生的住宿。

警方也為了最初的毆打事件申請了 Burning Sun 執行長姜先生的逮捕令,指控人 Kim Sang Kyo (音譯:金尚橋) 表示,Burning Sun 的姜先生與多名員工曾毆打他,逮捕令發出後,姜先生將接受偵訊。

法官必須在逮捕令申請後,直接偵訊嫌疑人,通常都在申請後的兩天內進行,因此預計鄭俊英和其他兩名嫌犯將於3月21日接受偵訊。

律師 Oh Soo Jin (音譯:吳秀真) 在3月18日播出的節目中表示鄭俊英可能會被判處長達7年6個月的刑期。

吳律師解釋:除了非法拍攝和分享隱藏相機所拍到的視頻與照片外,還可能會對鄭俊英追索賣淫的罪刑,而如果一個人犯了多項罪行,懲罰可以高達犯罪的1.5倍。根據2015年和2016年的法律,最高刑期為5年,招攬賣淫再加長判期,最高刑期可以達到7年6個月。

這一系列的「性愛案件效應」對韓國的演藝圈無限的影響,鄭俊英事件爆開後,許多藝人也遭受攻擊與傳言之苦,網路上「鄭俊英性愛影片」等關鍵字已成為熱搜,警方正對於上傳、傳播影片和造謠網民們展開全面打擊,避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根據現行法,散佈非法拍攝的影片將導致最多5年的監禁和韓幣3千萬元的罰款,傳播虛假謠言可判最高7年監禁和最多韓幣5千萬元的罰款。警方聲明,將視頻上傳到聊天室或發送給另一個人也可受到判刑外,鼓吹他人上傳或分享視頻也可被判刑。警方也正在積極搜索色情網站和 P2P 分享平台,透過 IP 找到原始上傳者。

另外,根據媒體 Edaily 獨家報導,鄭俊英與友人在巴黎開了一間名為 Maison de Corée (意為《韓國之家》) 的韓國餐廳,因為他持有50%的股份,發生案件後,餐廳恐怕要關門大吉了,目前休業中,鄭俊英的餐廳夥伴在 Pop-Up 活動 (10月19日至11月17日) 之後返回韓國後,就沒有再聯絡了。

Kpopn 的 BiBi 報導
轉載請註明 Kpopn

BiBi
你好!我是 BiBi,Kpopn 的創辦人 ❤ 愛音樂、韓劇、美劇、貓狗和各種動物。謝謝你跟我們一起 Kpo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