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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專利廳拒絕 MBK Entertainment 的「T-ara」商標權註冊申請

(縮圖) MBK Entertainment、T-ara
圖片來源:MBK Entertainment、T-ara@Facebook

經紀公司 MBK Entertainment 於2017年12月28日向韓國專利廳提出「T-ara」的商標權申請,但這幾項申請已在2018年6月27日遭到專利廳拒絕。

T-ara 與 MBK Ent. 的合約於2017年12月31日到期,在合約結束前,MBK Ent. 在第3類 (洗滌用品、非醫療用肥皂香料、非醫療用化妝品、牙膏)、第9類 (CD、DVD 等數位記錄媒體)、第25類 (衣物、鞋子、帽子)、第41類 (教育業、訓練提供業、演藝娛樂業、體育暨文化活動業) 等商標類別提出了「T-ara」的商標權註冊申請,而 T-ara 成員則在代理律師的協助下,於今年1月提出記載反對事由的請願書。經過長時間的審查後,韓國專利廳在6月27日決定拒絕受理 MBK Ent. 的商標權申請,並正式發表通知書。

在第9類、第41類的通知書中,專利廳寫道:「申請人所提出之商標權申請中,『T-ara』是知名藝人團體的名稱,這個商標只有所屬公司才可提出註冊申請,根據商標法第34條第1項第6號,本單位無法受理申請人提出的註冊申請。不過,若申請人具有團體成員的同意書或可證明擁有商標權的合約書,則可進行註冊。」

而在第3類、第25類的通知書中,除了前述的理由外,專利廳還以「該商標與現行已註冊商標的其他商標相似,因此根據商標法第34條第1項第7號無法受理註冊申請」為由拒絕了 MBK Ent. 的申請。

Kpopn 的 Leila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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